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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经国务院批准,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是全国唯一从事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的国家级行业组织,英文名称为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CNMIA),眼科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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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用开封后半年的眼药水,武汉一女士视力降至0.1

发布时间:2024/11/25

作者:广州广播电视台

近日,武汉一位女士因使用“过期”眼药水,致视力降至0.1。为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赵女士今年29岁,因长时间对着电脑工作,感觉眼睛干涩难受,于是翻出一瓶还有近一年才过保质期的眼药水,滴了几滴后,觉得干涩症状有所缓解。

没想到,次日赵女士的眼睛开始红肿流泪,分泌物明显增多,看东西也模糊不清,于是她赶紧前往医院就诊。

经检查,赵女士的角膜红肿、发炎严重,视力仅剩0.1。医生查看眼药水后发现,这是她半年前开封剩下的。最终,她被确诊为因使用过期眼药水而引发的细菌性角膜炎。

眼药水保质期明明还有近一年,怎么就“过期”了?

医生提醒,眼药水外包装上的保质期,通常是指在避光条件下且未开封的使用日期。一旦开封后,超过4周则不建议使用。因为多次反复开启包装使用时,药品可能受到污染,继续使用可能引起继发感染,如结膜炎,甚至是角膜炎。如果不及时治疗,还可能引起角膜溃疡、视力下降,甚至导致失明。

此外,部分眼药水属于混悬液,不建议通过颜色、絮状物等判断眼药水是否过期。眼药水保存需参考说明书,例如,含左氧氟沙星成分的需要避光,含氯霉素成分的需2~8℃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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